2026年5月28日,我队邀请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团队,围绕《民法典》合同编司法解释及公司人格否认规则,开展了专题法律培训。培训主要围绕《民法典》合同编司法解释重点条文解读、公司人格否认规则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两个方面展开。
结合旺德建筑公司与郊县建材公司关于“车”的解释争议、买卖双方付款习惯认定、股权转让价格缺失等典型案例,深入讲解了合同解释方法、交易习惯认定、合同成立条件、格式条款效力、阴阳合同认定、职务代理行为效力、印章与合同效力关系等内容,帮助员工掌握合同订立、履行、解除中的法律风险点。
结合《公司法》第2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号(徐工集团诉川交工贸案),重点讲解了纵向人格否认、横向人格否认及一人公司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、典型表现及法律后果。特别结合我队实际情况,分析了人员混同、财务混同、业务混同可能引发的连带责任风险,并提出了划清管理边界、规范财务核算、完善审计报告等防范建议。
培训过程中,律师与员工进行了互动答疑,针对合同签订中的印章使用、职务代理权限、一人公司举证责任倒置等实际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此次“民法典宣传月”系列活动的有效开展,切实提升了我队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,为在公司内部进一步营造依法办事、依规经营的法治环境奠定了更为坚实的思想基础。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探索常态化、实效化的普法形式,推动宪法精神与法治思想更深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实践。

